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审计法规。

2.制订完善学校的审计规章制度。

3.监督学校教育经费决策方案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4.参与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的审签。

5.对学校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6.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7.对学校的资产管理、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并考核其经济效益。

8.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实施审计。

9.开展对经济活动的审计调查及审计检查,为学校加强管理提供服务。

10.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授权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

11.建立健全审计档案资料,积极提供审计咨询管理服务。

12.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13.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