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工作,节省项目负责人的时间,提高项目结题审批工作效率,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就办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所需提供材料说明如下: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明细账(其中审计处需留存一份原件)
3.调项申请书复印件(如有调项需提供)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经费预算表(复印件)
请需办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的老师提前两个工作日将以上材料提供到我处进行结项审批。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88622845,肖老师。
审计处
2020年12月22日